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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结余分配与使用规定
会议相关费用结算后如有结余,按以下规定处理:
序号
结余类型
具体要求
1
联合或协助办会结余
应及时转回学校,不得留存校外。
2
学校预算安排的会议费形成的结余
由财务处于年末统一收回。
3
收取会务费或赞助费、捐赠费的会议费结余
可用于办会单位的事业发展。 *注:若赞助或捐赠合同另有约定,则依合同约定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