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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结余分配与使用规定

会议相关费用结算后如有结余,按以下规定处理:

序号 结余类型 具体要求
1 联合或协助办会结余 应及时转回学校,不得留存校外。
2 学校预算安排的会议费形成的结余 由财务处于年末统一收回。
3 收取会务费或赞助费、捐赠费的会议费结余 可用于办会单位的事业发展。
*注:若赞助或捐赠合同另有约定,则依合同约定处理。